濰坊通達金屬制品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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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發布時間:2022/1/1 15:01:06 發布人:admin 點擊:240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濰坊通達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 1. 基本情況:單位名稱 濰坊通達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統一信用代碼:91370703567737003R 2. 2021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表
3. 環保負責人 劉恩 聯系電話:0536-7573623 4. 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為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保護環境,特制定《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》。 一、遵循環境保護“預防為主,防治結合”的工作方針和“三同時”規定,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、同步實施、同步發展,實現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。 二、公司負責人是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負責人,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,并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。 三、設立以總經理為首、各部門領導組成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,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、監督和協調。 組 長:劉濤 副組長:譚永東 成 員:劉恩 劉洪竹 侯波 李書寶 四、安全環保部是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歸口管理部門,負責公司日常管理,并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。 五、按照“管生產必須管環保”的原則,生產技術部對本單位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;各車間、科室必須把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部門管理工作中。 六、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、地方和公司頒發的各項環境保護規定,穩定生產裝置長周期生產,減少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排放。 七、各生產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和要求;積極參加與公司有關的環境保護工程項目建設,并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的指導和監督。 八、危險廢物的收集、貯存、轉移、利用、處置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。 1、禁止向環境傾倒、堆置危險廢物。 2、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、貯存、轉移、處置。 3、危險廢物的收集、貯存、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。 4、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、貯存、轉移、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、場所,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。 九、公司應當制定危險廢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,定期進行事故演練。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,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,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,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,接受調查處理。 十、根據化工生產實際情況,安全環保部在裝置開、停車和處理緊急事故過程中,密切配合生產單位,安全、有效地處理好危險廢物的回收與排放,杜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。 十一、對于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工程項目,公司應嚴格遵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和“三同時”制度,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頒布的相關規定,嚴格把關,防止新污染源產生。 十二、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網絡、檔案,專人負責各類環境保護統計工作,承擔資料、檔案收集和整理,以良好的管理手段,促進環境保護工作。 十三、依照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要求,公司對節能減排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。對違反規定,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,將視其情節輕重,追究相關責任。 。 5. 年度總結 濰坊通達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年度工作總結
2021年公司在上級環保部門的關心指導下,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法律、法規,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,強化環保目標責任制,企業環境管理能力進一步提高,各項工作取得長足進步,未發生一起環境污染事件,公司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,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務,總結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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